采礦業需要交什麼稅
㈠ 采礦業資源稅如何繳納
采礦業資源稅可以依據如下4種情況繳納稅款。
(1)企業銷售應稅產品應納資源稅的賬務處理
在會計核算上,企業銷售應納資源稅的產品, 應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資源稅,列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2)自產自用應稅產品應納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產品也應該作為視同銷售處理,依法交納資源稅,其交納的資源稅,根據實際領用部門及領用的目的,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應付福利費」等科目列支。當納稅人計算出自產自用的應稅產品應交納的資源稅時,作如下分錄:
(3)收購未稅礦產品,代收代繳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企業應將收購未稅礦產品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代扣代繳的資源稅,作為收購礦產品的采購成本,代扣代繳的資源稅直接計入「物資采購」或「原材料」等科目。會計處理如下(不考慮增值稅):
(4)企業外購液體鹽加工成固體鹽應納資源稅的會計處理
按稅法規定,納稅人以自產的液體鹽(鹵水)加工成固體鹽,按固體鹽稅額征稅,以加工的固體鹽數量為課稅數量,自產自用的液體鹽不再征稅。如果納稅人是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資源稅准予抵扣。同時注意,資源稅屬價內稅,對外購液體鹽所含的資源稅稅額,應作為液體鹽的采購成本,不再進行分離;待生產耗用加工固體鹽時計算準予抵扣的資源稅稅額 ,確定固體鹽應納的資源稅。
㈡ 礦業公司需要交哪些稅
1、礦業公司涉及繳納的稅金: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內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容用稅、所得稅等。其中,向國稅繳納的稅金:增值稅、所得稅。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每月按時進行納稅申報,沒有稅金也要進行零申報。
(2)每月7號前,申報繳納隔熱所得稅。
(3)每月10號前,申報繳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4)所得稅一般屬於季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
㈢ 礦山企業應交哪些稅
銷售鐵礦石增值稅率13%,城建稅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7%,5%,1%按市區,縣城,鄉鎮回來區別),教育費答再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3%
資源稅的標准由各個地方確定
企業所得稅涉及的內容太多,無法很簡單的說清楚。
不開采就不會涉及交稅問題。
㈣ 礦山轉讓需交哪些稅
1、企業所得稅
轉讓收入要並入轉讓方的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依據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2、營業稅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轉讓方在轉讓采礦權時一並有償轉讓礦井等財產的,應按轉讓全額徵收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只轉讓采礦權,不轉讓礦井等財產的,不應徵收營業稅。此外,轉讓雙方當事人均需繳納印花稅,稅率為采礦權轉讓合同上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
(4)采礦業需要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培育、規范礦業權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和《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其管轄海域出讓、轉讓礦業權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探礦權、采礦權為財產權,統稱為礦業權,適用於不動產法律法規的調整原則。
依法取得礦業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稱為礦業權人。
礦業權人依法對其礦業權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
第四條礦業權的出讓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根據《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辦法規定的許可權,採取批准申請、招標、拍賣等方式進行。
㈤ 開礦之類的企業 根據什麼交各種稅費
礦業主要稅收 資源稅 (一)一般規定 資源稅的納稅人為在中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企業、單位和個人。獨立礦山、聯合企業和其他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資源稅為地方稅。 資源稅分產品類別從量定額計征,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課稅數量x單位稅額 單位稅額實行等級幅度稅額標准,見表4―1。具體適用的稅額,根據納稅人所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資源狀況,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二)主要減免優惠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免徵資源稅 (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受到重大損失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稅或者免稅;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減稅、免稅項目。 2.自1994年1月1日起,對獨立礦山應納的鐵礦石資源稅減征40%按規定稅額標準的60%徵收。 3.自1996年7月1日起,冶金獨立鐵礦山應繳納的鐵礦石資源稅額,在減征40%徵收。 4.自1996年7月1日起,對有色金屬礦的資源稅減征30%,即按規定稅額標準的70%徵收。 5.中外合作油(氣)田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暫不徵收資源稅。 增值稅 (一)一般規定 1.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2.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主要有兩檔,即17%和13%,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3.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為6%計算應納稅額時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x徵收率 4.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適用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任何稅額。計稅價格和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十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x徵收率 5.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主要減免優惠 1.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1)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2)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3)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4)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2.從1994年5月12日起,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為13%。 3.中外合作油(氣)田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按實物徵收增值稅,徵收率為5%在計征增值稅時,不抵扣進項稅額。原油、天然氣出口時,不予退稅。 4.免徵黃金生產環節的增值稅,銷售環節即征即退,即黃金免繳增值稅,其他稅種(以增值稅為稅基的稅種,如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等)相應免繳。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一)一般規定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兩類:①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總機構設在中國境內,就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納稅。②外國企業,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和雖然沒有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外國企業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納稅。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採用比例稅率。企業所得稅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30%計算,地方所得稅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3%計算,兩者合計為33%。外國企業沒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按應納稅所得額的20%計算。 (二)主要減免優惠 1.設在經濟特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在經濟特區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的外國企業和設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設在沿海經濟開放區和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所在城市的老市區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減按24%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3.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1―2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3―5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但屬於石油、天然氣、稀有金屬、責金屬等資源開采項目的除外。 4.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所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於該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限不少於5年的,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40%的稅款。 5.外商投資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款,准予匯總納稅時,從其應納稅款中扣除,但扣除額不得超過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國法律計算的應納稅款。來源於 http://www.kuangquan.com/viewnews-593.html
㈥ 礦山開采施工方應繳納什麼稅稅率是多少
需繳納營業稅,稅率3%。
㈦ 採掘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一)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徵資源稅;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征或免徵資源稅。
(二)土地使用稅的減免稅政策主要有:
1、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2、對礦山的采礦場、排土場、尾礦庫、炸葯庫的安全區、采區運礦及運岩公路、尾礦輸送管道及回水系統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對礦山企業採掘地下礦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佔地,在未利用之前,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
3、煤炭企業的矸石廠、排土場用地,防排水溝用地,礦區辦公、生活區以外的公路、鐵路專用線、輕便道和輸變電的線路用地,火炸葯庫庫房外安全區用地,向社會開放的公園及公共綠化帶用地,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煤炭企業的塌陷地、荒山,在未利用之前,暫緩徵收土地使用稅。煤炭企業的報廢礦井佔地,經煤炭企業申請,當地稅務機關審核,可以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
㈧ 礦山開采企業怎樣交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為其他單位和個人開采礦產資源提供勞務有關貨物和勞務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6號)規定,納稅人提供的礦產資源開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揀、洗選等勞務,屬於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當繳納增值稅。
擁有采礦權證的企業,不依靠外部力量,由本企業負責礦山開采過程中的全部事項,包括投資礦山設備、人員組織、輔助材料購進、礦石銷售等一系列業務,
此類業務有產品礦石產出,應當根據礦石銷售額計提銷項稅,可以抵扣除不動產外的固定資產和符合稅法規定的油料、炸葯、水、電等輔料和動力的進項稅。
(8)采礦業需要交什麼稅擴展閱讀:
為落實《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的通知》(財稅〔2016〕5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源稅改革具體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54號)規定的資源稅優惠政策,現將有關申報、審核等征管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符合條件的充填開采和衰竭期礦山減征資源稅,實行備案管理制度。
二、對依法在建築物下、鐵路下、水體下(以下簡稱「三下」)通過充填開采方式采出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50%。「三下」的具體范圍由省稅務機關商同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確定。
充填開采是指隨著回採工作面的推進,向采空區或離層帶等空間充填廢石、尾礦、廢渣、建築廢料以及專用充填合格材料等采出礦產品的開采方法。
減征資源稅的充填開采,應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採用先進適用的膠結或膏體等充填方式;二是對采空區實行全覆蓋充填;三是對地下含水層和地表生態進行必要的保護。
三、對實際開采年限在15年(含)以上的衰竭期礦山開採的礦產資源,資源稅減征30%。
衰竭期礦山是指剩餘可采儲量下降到原設計可采儲量的20%(含)以下或剩餘服務年限不超過5年的礦山。原設計可采儲量不明確的,衰竭期以剩餘服務年限為准。衰竭期礦山以開采企業下屬的單個礦山為單位確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關於納稅人為其他單位和個人開采礦產資源
㈨ 礦山須征什麼稅
礦業公司涉及繳納的稅金: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回、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答所得稅等。其中,向國稅繳納的稅金:增值稅、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問題
每月按時進行納稅申報,沒有稅金也要進行零申報。
每月7號前,申報繳納隔熱所得稅。
每月10號前,申報繳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所得稅一般屬於季度預繳,我司可以開礦業增值稅Q年65終036匯算142清繳。